关于下达2014年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等计划项目经费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21日
 

闽财指〔2014353

省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若干意见》(闽政〔201111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将“福建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平台建设”等12项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经费(详见附件1) 下达给你们,年度科学技术经费349万元;将“入闽主要台湾果树害虫生态控制系统的组建与评价”等4项科技计划项目经费(详见附件2)下达给你们,年度科学技术经费150.8万元。以上科技项目合计共16项,科学技术经费合计共499.8万元,经费科目详见附件。

请按《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经费使用按照《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执行,单独设账,独立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年终及时报送项目执行情况和经费决算,项目合同到期要及时验收并报送经费总决算。

 

附件:

1. 2014年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计划与经费表(结转省级第一批)

2. 2014年福建省科技项目经费表(结转省级第一批)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财政厅

201456

 

省科技厅备查文号:闽科计〔201415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145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