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申报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18日
 

闽科外函〔201325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和《国际科技合作“十二五”专项规划》,有效对接和利用全球科技创新资源,充分发挥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的示范带动和引导作用,根据《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开展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推荐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此次申报的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包括国际创新园、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和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四种类型。申报时请认真对照《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确定申报类型,认真填写《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请书》和相关实施方案。 

二、申报推荐程序 

1. 各相关科技主管部门组织申报单位填写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请书,并按照要求填写实施方案(见附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2. 各相关科技主管部门向我厅致函推荐,由我厅作为组织推荐部门对单位资质进行审核。申请书和实施方案的纸质材料一式四份及电子版光盘同时报送我厅; 

三、申报时间 

从即日起开始申报,至2013425日截止。 

四、申报材料受理单位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对外合作处 王飞 

电话:0591-87882587 

邮箱:wangf@fjkjt.gov.cn 

纸质材料及光盘报送地址:福州市北环西路108

 编:350003

附件:

1、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

2、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请书 

3、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实施方案提纲(请根据实际情况下载以下内容)

国际创新园需提交材料提纲 

国际联合研究中心需提交材料提纲 

国际技术转移中心需提交材料提纲 

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需提交材料提纲 

4、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流程(请根据实际情况下载以下内容)

国际创新园认定流程 

国际联合研究中心认定流程 

国际技术转移中心认定流程 

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流程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13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