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度三明市科技进步奖励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2日

 

 

 

 

明政文〔2012〕49号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度三明市科技进步奖励的决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大力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推进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根据《三明市科技进步奖奖励办法》,经市科技进步奖评审委员会审定通过,决定授予“非营养型高倍甜味剂三氯蔗糖产业化开发”等20项科技成果为2011年度三明市科技进步奖。

  希望获奖单位和个人,继续发扬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为提高我市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我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作出新的贡献。全市各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学习先进,赶超先进,不断增强科技创新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为加快建设开放三明、幸福三明作出新的努力。
  
附件:2011年度三明市科技进步奖获奖项目及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名单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