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专项项目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01日
闽科计[2011]22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2011年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专项项目申报工作,根据《福建省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专项管理办法(试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要求 1、申报项目研发起始时间为2011年9月1日,结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013年9月1日。 2、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时年龄不超过60周岁,同期主持的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专项项目不超过1项。 3、其它具体申报条件和申报限项数见附件。 二、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注册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xmgL.fjkjt.gov.cn ),选择“公益类科研院所专项”表单,网上填报提交申报材料。由省直有关单位、高等院校等主管部门网上归口审查推荐,推荐单位应认真审查有关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三、申报时间 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专项项目的网上申报时间为2011年7月6日至7月26日,推荐时间为7月27日-8月2日(项目汇总表受理时间为8月3日-8日)。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专项支持重点、申报条件 2.2011年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专项项目申报代码表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主题词:科技 计划 项目 通知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11年6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