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拟认定为福建省2010年第四批自主创新产品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04日
   闽科计函〔2011〕8号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经企业申报、各设区市科技局审查推荐、省科技厅牵头组织专家评审,现拟认定“福建海越汽车工业有限公司”等39家企业申报的“流动式垃圾压缩机/HY12/HY15/HY18/HY20”等62个项目131个型号产品为自主创新产品(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11年3月1日至3月15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的产品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科技厅提出。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公正地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在异议书上详细写明异议的理由,并表明真实身份,提供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联系地址。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一般不予受理。 联系部门: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发展计划处 联系地址:福州市北环西路108号(邮编:350003) 联系人:吴燕榕 郭守尧 联系电话:0591-87881125 87881089 传 真:0591-87881125 附件:福建省拟认定的2010年第四批自主创新产品名单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