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省星火计划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
发布时间:2011年02月09日
闽科计[2011]5号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省星火计划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的通知各设区市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 2011年省星火计划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的安排,将贯彻落实省委八届九次、十次全会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省“两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继续打好“五大战役”、大干“十二五”开局之年的重大决策部署,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跨越发展为主线,以促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为重点,围绕我省传统优势特色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展省内外现有的科技成果产业化示范,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县域经济和农村发展方式转变提供有效的科技支撑与服务。为了做好本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必须是在闽(不含计划单列市)具有法人资格并具备科研开发能力和条件的企事业单位。 2、申报项目应是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已有的省内外科技成果产业化示范,以及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科技服务等。 3、申请项目经费预算应合理,若省科技厅实际资助经费未达到申请额度,差额部分由项目申报单位自筹解决。 4、已承担省科技计划项目的第一承担单位,有2项以上(不含2项)项目到期未验收的,不受理该单位申报新项目。 5、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政府公务人员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同期主持的省科技计划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1项(含省科技重大专项专题,科技重大、重点项目,软科学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以及自然科学基金杰青项目)。 二、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注册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xmgL.fjkjt.gov.cn )网上填报提交申报材料。星火计划项目选择“重点项目”类型申请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选择“创新资金项目”类型申请书。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负责归口对申报材料进行网上审查并予推荐。 三、申报时间 本批项目网上申报时间为2011年2月10日至4月7 日,推荐时间为4月8日至4月17日,项目报送函、汇总表和按附件要求需报送的纸质材料受理时间为4月18日至22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其他申报事宜 1、为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和立项比例,我厅根据科技计划项目安排情况,结合各推荐单位往年项目推荐、立项和执行情况,确定申报推荐名额。 2、项目申报条件见相关附件。未按本通知要求申报的项目,我厅将在形式审查后予以否决,并不再受理补充申报其他项目。 3、项目申报单位如有其它在研项目或项目已结题但尚余项目经费的,应于2月15日前通过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认真填写并报送《2010年度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表》,由项目实施管理机构(任务书丙方)现场检查,网上审核后提交(不需报送纸质材料)。 附件:1.星火计划项目支持重点、申报条件及申报推荐数 2.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支持重点、申报条件及申报推荐数 3.2011年省星火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申报代码表 4.2011年省科技计划申请项目汇总表(格式) 5. 福建省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项目申请书(格式) 二○一一年一月三十日主题词:科技 计划 项目 通知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11年1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