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福建省2008年第二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年01月12日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 文件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闽科高〔2008〕33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关于公示福建省2008年第二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的有关规定,经企业申报、专家评审。现对福建省2008年第二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08年12月19日至2009年1月9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的企业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福建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提出异议时应当对有异议的企业存在的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具体理由有清楚的表述,并尽可能提供事实证据.个人异议的注明异议人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和详细地址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异议,应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对收到的异议我们将严格按相关规定办理.凡匿名异议或无具体理由的异议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单位:福建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科技厅高新处) 通讯地址:福州市北环西路108号科技大厦省科技厅高新处(邮编:350003)。 福建省科技厅高新处,联系人:马菁,联系电话:0591-87881523;福建省科技厅监察室,联系电话:0591-87882538。 附件:福建省2008年第二批拟认企业名单福建省科技厅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国税局 福建省地税局二00八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