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业务处理培训班的
发布时间:2008年12月08日
关于举办企业研究开发费用 税前加计扣除业务处理培训班的通知 明科管[2008]10号各县(市、区)科技局、省、市属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 闽科政〔2008〕60号文件精神,尽快把相关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落实到企业,经研究,决定于12月11日举办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业务处理培训班。 一、培训内容:讲解《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研发费用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财企[2007]194号)、《关于贯彻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闽科政(2008)60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税务处理》等内容。 二、时间、地点:12月11日下午3∶00—5∶30在市生产力促进中心三楼综合厅。 三、参加人员:省、市属有关企业技术、财务人员,各县(市、区)科技局组织辖区内有关企业的技术,财务人员,县(市、区)科技局派1 人参加(以利做好培训和咨询工作)。 四、其他事项:食宿自理。需要住宿安排请在回执中注明。 三明市科学技术局 二OO八年十二月八日抄送:省科技厅政体处、市经贸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