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创新助理”平台应用试点示范企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13日

明科〔2016〕1号

各县(市、区)科技局:

“创新助理”平台是由三明市生产力促进中心与福建省云创集成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联合打造的一个面向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创新创业项目协同服务的云平台,该平台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项目服务需求出发,以企业竞争情报服务为核心,建立一个专业、精益、开放、全程的O2O协同创新服务体系。“创新助理”外包服务自2014年在三明高新区金沙园和部分县(市、区)启动试点服务,目前已发展试点企业60多家,并取得了良好成效。

为了进一步深入贯彻《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十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5〕37号)和《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创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的实施意见》(明委发〔2015〕12号),推动我市全国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建设,创新科技服务模式,促进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加快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开展“创新助理”平台应用试点示范企业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要求

各县(市、区)有发展潜力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特别是初创期(2013年1月1日后)企业优先。梅列、三元、永安、沙县、尤溪推荐10~20家,其它县推荐10家左右。

二、服务内容

1.“政策通”服务。

2.专利事务跟踪管理服务。

3.“信息通”服务:包括“创新知识跟踪管理服务平台”、“云创知识馆”、“科技文献资源共享平台”等。

服务期:一年。(详见附件1)

三、推荐要求

由各县(市、区)科技局选择适宜企业,填写汇总表(见附件2),于1月16日之前报送三明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联系人:钱  星,联系电话:8233595,邮箱:fjsmqx@sina.com

 叶聿圣,联系电话:8582782,邮箱:173311965@qq.com

四、其他

1.列入试点示范的企业“创新助理”平台服务年费由三明市生产力促进中心负责筹措。

2.列入试点示范的企业可选派技术员参加由三明市生产力促进中心举办的相关政策、应用技术等培训。



附件:

1.“创新助理”平台服务介绍

2.“创新助理”平台应用试点示范企业汇总表



三明市科学技术局

2016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