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度三明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06日

三明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三明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明委发〔201212号),推进我市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现将2015年我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有关要求和事项通知如下:

1.支持重点。重点支持先进制造、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资源综合利用、生物及生物医药、现代农林产业等领域开展产学研合作、有望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并实现产业化的项目,以及专利产业化项目和有明确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新型研发机构和骨干企业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优先支持海西三明生态工贸区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项目重点支持领域详见附件1

2.基本条件。市科技计划项目原则上由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试点)企业、创新方法试点企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省科技型企业承担,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试点)企业、创新方法试点企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建有研发机构、设立研发专账且上年度有缴纳税收的省科技型企业申报的项目。参加全国(全省)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将作入优先支持重点。

3.指标安排。原则上每家企事业单位仅限申报1项,市农科院、各高校、医院申报总数不超过3项;各县(市)推荐报送1个项目(沙县项目数不含金沙园、永安项目数不含埔岭汽车园),市辖两区、金沙园、埔岭汽车园报送项目不超过6项。

4.申报程序。按属地管理原则,由申请单位(含金沙园、埔岭汽车园)属地县(市、区)科技局推荐报送,推荐单位对立项项目实施承担绩效评估责任,其余市属企事业单位直接向市科技局报送。

5.材料要求。项目申请书按《三明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的格式编写,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相应电子材料1份,报送至市科技局办公室,办公室统一收文登记后分送相关业务科室。项目申报书可从三明科技信息网(http://www.sminfo.cn)下载。

6.申报时限。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731,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庄佳丽  联系电话:8241004

  戴建斌  联系电话:13338246977(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