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领!三明市出台《关于支持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28日

 

近日,我市印发《关于支持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共分为三大部分,围绕推动转型发展、强化创新支撑、优化发展环境等方面提出12条具体政策措施支持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01
推动转型发展方面

实施企业技术改造设备投资奖补和技改贷贴息政策;对列入省级绿色制造企业(园区)、省级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标杆企业、新扩建水产品加工冷链项目给予奖补;对符合条件的新入规、挂牌交易、IPO、股改企业给予补助;压缩出口退税时限至6个工作日内。

02
强化创新支撑方面

对新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工业设计中心等12类创新平台给予奖励;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专精特新”、单项冠军企业给予奖励;对高新技术企业研发经费投入给予分段补助;对获评质量奖、名牌农产品、专利奖企业给予奖励;对制(修)订标准企业,按情形给予经费补助。

03
优化发展环境方面

深化“六最”营商环境对标活动,全面推行“五办”工作法和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畅通清欠投诉渠道,坚持“脚底板工作法”,完善“政企直通车”服务体系,健全企业法律服务机制;举办优秀民营企业专场政银企对接活动,推进金融改革创新,支持民营企业融资;对符合条件的优秀企业人才、企业家,在子女就学、住房等方面给予倾斜。

 

本《措施》

除明确规定政策期限外,

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为便于各企业了解政策详情、

熟悉办理流程,

推动惠企政策应享尽享,

市工信局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了

具体政策申报指引,

以供查阅参考。

 

申报指引

 

一、鼓励技改提升

(一)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

(二)技改贷贴息

(三)绿色制造体系创建

(四)省级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项目

(五)省级渔业结构调整资金

二、加强梯队培育

(六)企业入规奖励

(七)企业上市奖励

(八)企业股改奖励

三、支持平台建设

(九)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

(十)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

(十一)省级新型研发机构认定

(十二)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认定

(十三)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

(十四)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

(十五)国家、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创建

(十六)国家、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

(十七)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项目

四、加快成果转化

(十八)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十九)国家、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

(二十)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

(二十一)省级“专精特新”企业认定

(二十二)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认定

(二十三)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认定

五、增加创新投入

(二十四)福建省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分段补助

(二十五)科技贷

(二十六)科技保险

(二十七)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

六、支持品牌建设

(二十八)中国质量奖

(二十九)省级质量奖

(三十)市级质量奖

(三十一)标准化工作补助

(三十二)福建名牌农产品认定

(三十三)中国驰名商标认定

(三十四)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三十五)专利奖

七、其他方面

(三十六)招商引资项目引荐人奖励

(三十七)参加线下境外展会补助

(三十八)绿色企业认证

(三十九)绿色贷款贴息

(四十)应收账款融资

(四十一)高层次人才认定

(四十二)紧缺急需产业人才补助

(四十三)新招收毕业生补助

(四十四)以工代训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