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生物与新医药产业储备项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19日

各设区市发改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相关高校、科研单位、行业协会、省属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十三五”生物产业规划和我省“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推动一批生物与新医药研发和产业化项目加快建设,支持一批各具特色的生物与新医药产业平台和园区做大做强,现开展生物与新医药产业储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储备项目申报分为研发、产业化、平台建设、园区建设项目等四大类,每类包括生物制药、基因工程、化学药、现代中药、医疗器械、生物制造、生物育种等七个领域。

  1.研发项目。主要包括新药创制、生物基材料、生物新品种和新材料技术应用、中高端医疗器械研发等技术攻关、产品研发项目。

  2.产业化项目。主要包括生物医学工程、新药、现代中药、疫苗、干细胞、生物制造规模化应用、基因工程、精准医疗、新型医疗器械等领域产业化项目。

  3.平台建设项目。主要包括生物医药产业创业创新平台、转化应用平台、检验检测服务平台、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和产业综合服务平台等建设项目。

  4.园区建设项目。主要包括各地区依托现有产业基础,有重点地促进人才、技术、资金、设备等资源向优势区域集中,引导生物医药产业特色化、集聚化发展所形成的生物与新医药产业基地、园区、集群和孵化器等。

  二、其他事项

  1.项目实施单位应具有较强的项目实施能力,所申报项目要求技术成熟,知识产权来源清晰,正在实施或者近期能够实施。

  2.通过审核的储备项目将在省级预算内专项资金安排中优先考虑,并将根据项目业主填报的融资需求,有针对性地优先推荐给银行、证券公司、创投基金等各类金融机构。

  3.请相关单位抓紧时间开展工作,于7月25日前将储备项目表(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报送省发改委高技术处。

  联系人:潘捷 87063151;周帷 87063553

  电子邮箱:fgwgjsc@fujian.gov.cn

  附件:http://www.fjdpc.gov.cn/show.aspx?ctlgid=738877&id=118679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