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福建省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评审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16日

按照《福建省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认定暂行办法》(闽发改服务〔2016〕368号)、《福建省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闽建财[2016]30号)和《关于做好2017年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及相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发改服务〔2017〕124号),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委托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对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报来的2017年福建省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项目进行论证评审并对部分项目实地复核。经研究,现将拟获评2017年福建省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18个项目(详见附表)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6月14日至2017年6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邮寄的陈述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委服务业发展处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591-87063186

  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78号521室

  邮政编码:350003

 


附件:拟获评2017年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1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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