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05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2〕198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十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5〕37号)精神,根据《福建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修订)》(闽科高〔2013〕8号)的规定,我厅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估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单位的依托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并按照《福建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修订)》(闽科高〔2013〕8号)及有关规定通过备案;

  (二)综合孵化器使用面积大于10000平方米,或专业孵化器使用面积大于5000平方米的孵化机构;

  (三)在孵企业数10家以上;

  (四)经过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从业人员不少于3人或不低于20%。

  二、申报材料

  (一)福建省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估申请表(附件1);

  (二)孵化器运行情况与业绩报告(附件2);

  (三)孵化场地及服务设施证明(产权证明、租赁协议、消防验收证明、在孵企业与服务平台场地分布图、平台重大仪器设备购置凭证等);

  (四)统计报表:科技企业孵化器从业人员情况(附件3)并附《科技企业孵化器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企业汇总表(附件4)并附在孵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共服务平台主要仪器设备情况(附件5)、科技企业孵化器综合情况(附件6);

  (五)反映孵化器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的相关文件资料,以及质量管理认证等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其他事项

  (一)请有关设区市科技行政部门或省直主管部门积极组织申报,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查和现场核查,提出推荐意见,并于6月26日前将推荐函和申请材料(纸质申请材料1-5项完整装订成册一份,1、2项再装订成册一式四份)寄送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同时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fjcyzxqyk@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二)本次评估认定为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将纳入省级科技创新平台管理。根据考核情况,择优予以经费支持。

  四、联系方式

  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 雪

  地址:福州市工业路611号高新技术创业园主楼906室

  电话:0591-87645522

  高新技术与工业科技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绍才

  电 话:0591-87881286

    

  附件:http://www.smkj.gov.cn/xxgk/ghjh/201706/t20170602_719484.htm